返回上页| 当前位置: 专项基金> 琼瑶文化基金

琼瑶捐维权赔偿金 于正藐视法律拒不道歉

2016-01-29 16:08 admin

在赢了维权官司后,27日中国台湾作家琼瑶捐维权赔偿金,在此间设立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琼瑶文化基金,用于对青年学生的诚信教育以及鼓励原创。

今天,知名影视制作人、琼瑶的儿媳何琇琼在此间宣读了琼瑶的来信,转达了琼瑶希望借此基金,鼓励青年原创,营造诚信社会环境的意愿。她希望得到社会大众、各大企业的支持,让基金良好运作,把培养人才、鼓励原创、营造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加强两岸文化交流的功效发挥到最大。

据悉, 此前,琼瑶诉于正作品《宫锁连城》与《梅花烙》在整体上的情节排布及推演过程基本一致。这一侵权官司在两年纷扰后终获公正宣判。琼瑶维权成功。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王荣华当日表示,此次携手设立琼瑶文化专项基金,对于引领诚信的社会风尚、支持推动大学生道德修养和人文素养并进,助力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来说,是一次生动的实践。他表示,基金会将坚持规范运作,不负捐赠者重托,以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推动鼓励学生原创、积极倡导诚信搭建平台,推进文化教育和两岸文化交流。

业界表示,在两岸爱心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琼瑶文化基金的成立,将为弘扬诚实守信的中华传统美德、推动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海峡两岸的文化交流合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于正藐视法律 抄袭不道歉

尊重并且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一个当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公众人物,于正侵权在先,又拒不履行公开道歉的判决,这是一而再地藐视法律。

琼瑶起诉于正侵权一案前后历经近两年时间,一审于正败诉,随后于正一方提起上诉。2015年12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认定于正侵权属实维持原判,侵权方需要对琼瑶一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在琼瑶胜诉已近一个月之后,作为公众人物的于正依然没有公开道歉。

北京高院的二审判决书明确,于正一方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通过几大知名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琼瑶公开道歉,这是经过二审终审程序之后庄严而神圣的法律判决,作为当事人以及败诉方,于正方执行判决是法律要求的不容推卸的责任,但是于正在进行经济赔偿之后,却完全“忽视”十天内公开道歉的判决。

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之后,于正方面提出上诉。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在判决生效之前,在法律层面,于正一直是可以昂起头面对媒体质疑的。

但尊重并且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一个当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正侵权在先,又拒不履行公开道歉的判决,这是一而再地藐视法律。

作为公众人物,于正不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不仅会形成不良的传播效果,而且也终会为自己的不良行为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于正该反思的不仅是自己的职业操守,还有自己的人格。编剧本身应该具有妙笔写春秋、铁肩担道义的气概,自身不守法、蔑视法律,又怎能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传递正能量?

(惜辞_CS)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网

原文时间:2016-01-28

原文网址:http://fun.youth.cn/2016/0128/3784271.shtml


返回上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