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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聚财、汇智、促善、育人”为战略方针,争创一流基金会

2017-02-20 17:44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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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实践的指南。基金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新的发展理念。

长期以来,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以“支持教育、服务教育”为宗旨,以汇聚社会力量、助推人才培养、促进上海教育事业发展为己任,所实施的一系列人才培养计划和教育资助项目结出了累累硕果,形成了品牌效应,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但是,新时期、新形势也提出了新任务、新挑战。在新的时空条件下,基金会因时而动,顺势而为,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全面推进事业发展。在边实践、边总结、边探索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基金会的定位、方针、方向和目标,在既有宗旨的基础上,树立了“聚财、汇智、促善、育人”的战略方针,明确了“争创一流基金会”的发展目标。

聚财,是基金会发展的基础。慈善事业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公募基金会,没有聚财的能力,也就失去了持续发展的生命力。聚财,不仅包括募集资金、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还包括争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含义。既有存量、亦有增量;既有企业、亦有个人;既有老人、亦有青年……从传统守望相助的行善理念,到今天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显现、青年人社会担当的彰显,聚财的形式变迁,体现的是其背后公益思想、慈善理念的历史变迁。

汇智,是基金会发展的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宝贵的资源,必须善于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基金会的发展,除了资金支持,更为难能可贵的是智力支持。智慧不仅是资源,更是支点,是资本的催化剂,是以小博大的关键。若能用智慧撬动资本的杠杆,用资本撬动社会影响,一份钱就能发挥出大于一的作用和影响。置身于信息化时代,基金会唯有汇聚智慧、运用智慧,方能行稳致远,真正起到引领、导向作用。

善,是公益事业的灵魂。促善,是基金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正式出台和实施,慈善事业迎来“以法促善”、“依法行善”的新时代。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在慈善法的保驾护航下,善心仍是公益事业发展的原动力。做好公益事业,就要守住这份善心,以善心筹善款,以善款行善举,以善举育善心,形成以善促善的良性循环。譬如星火之光,终有燎原之势。新的时代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基金会应主动承担起引领向上、向善、向美、向真的社会道德风尚的使命,凝聚善心,传播善行,扩散社会正能量,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育人,就是立德树人。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德者,本也。”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立德树人不仅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教育的时代主题。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作为一家支持教育、服务教育的公益组织,理应承担起教化育人、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使命。基金会将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精神指引下,找准跑道、精准发力、合作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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